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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区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0-02-27 17:3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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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南京市鼓楼区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帮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鼓楼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帮助企业稳定发展。

  加大中小微科技企业扶持力度。对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中小微科技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基准利率部分)的30%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支持。

  加大人员密集场所防疫支持力度。鼓励商务办公楼宇、商场、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按照其面积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补助。对商务办公楼宇和商场运营主体,运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补助10万元,运营面积5万到10万平方米的补助5万元,运营面积1万到5万平方米的补助3万元,运营面积3000到1万平方米的商场补助2万元;对大中型超市门店,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补助5万元,营业面积2000到1万平方米的补助3万元,营业面积300到2000平方米的补助1万元;对农贸市场管理主体,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2万元,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1万元。

  加大招商项目房租补贴力度。对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签约、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招商项目,给予每平方每天0.5元房租补贴或优惠,每家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500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加大外贸进出口企业保险费用补贴力度。对全区外贸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为进口防疫物资投保的“进口预付款保险保费”予以全额补贴,为出口转内销物资投保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予以50%的补贴。对年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下的微型外贸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全额补贴。对全区外贸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因疫情影响产生的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根据诉讼费用总额给予一次性诉讼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减轻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负担。鼓励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城市硅巷等科创载体对在孵科技型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等科研用房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载体,给予其减免租金总额30%的一次性补贴,执行期为2020年2—4月。

  减免困难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执行期为2020年2—4月。

  压减行政开支提高扶持强度。在年初一般性支出压缩10%基础上,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再压减10%,同时压减各类专项资金。压减出的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和防疫工作。

  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援助。组建鼓楼区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及劳动者因疫情原因产生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和参考解决方案。

  建立主动对接帮扶机制。实行区领导、机关部门挂钩联系中小微企业制度,建立主动对接帮扶机制,定期上门走访,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需求给予指导帮助、争取政策扶持,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复工所需防护物资给予帮助支持。

标签:补助;疫情;营业面积
责编: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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