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上路容易产生哪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昨日,市交警部门发布了2020年道路交通违法大数据分析,公布了排名前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违停
2020年违法停车共查获1018472起。一些驾驶人觉得随意停车没关系,甚至会打起双跳灯直接停在路边,认为人在车内不属于违停,事实上这些行为都是违法停车,不仅影响城市形象,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机动车超速
2020年全年共查获超速行为448301起。不少驾驶人觉得路况好,就会猛踩油门。据资料统计,十祸九快,超速行驶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各位司机都应谨慎驾驶。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
2020年全年共查获不系安全带行为317422起。安全带的作用是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固定车上驾乘人员,防止发生驾驶员及乘客与车辆再次碰撞或是被甩出车外的状况,有效保证车内人员的安全。
安全带=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平安出行。
四、机动车闯红灯
尽管“红灯停、绿灯行”是连幼儿园孩子都知道的交通规则,但2020年仍然查获机动车闯红灯行为257176起。
五、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2020年查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为240216起。在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排名第一。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非机动车体积小,更机动灵活,这让非机动车驾驶者误认为自己逆行不会对他人造成多大影响。其实不然,正因为非机动车更灵活,一旦逆行,行人及车辆难以及时躲避,事故率更高。
六、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
2020年全年共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行为159636起。经过斑马线时,请提前减速,注意观察礼让。
七、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2020年查处该类违法行为153038起。禁令标志是一种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驾驶员要细心观察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禁令标志。
八、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020年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扬州交警紧扣条例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引导市民主动养成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习惯。9月1日起,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开始处罚,共查处146864起。
九、驾驶时拨打手机、抽烟
该违法行为主要是指驾车拨打手机、抽烟等交通陋习,全年共查处122769起。分心驾驶的危害想必大家都知道,尤其是接打电话或低头看手机,事故往往就发生在分神的一瞬间。
十、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该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112763起。进入导向车道就应当按照导向标志行驶,如果不小心开错,那么请在下个路口及时调整路线。当然,最重要的就是开车时集中注意力,别把自己搞得慌慌张张。 通讯员 交宣 记者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