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记者 陈洁文) 昨天下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忠盛,副主任范天恩、杨正福,秘书长刘晓明出席会议,副主任沙志芳主持会议。副市长何金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飞、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部门职责界定、养老服务组织培育、人才引进、适老化便民服务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
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扬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对照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着力研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产业科创名城、文化旅游名城目标研究,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增长点,动真碰硬地比学赶超,确保发展目标务实可期。
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扬州市2020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其初审意见、市国资委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汇报以及关于2020年民生幸福工程实施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着力抓好10大板块、33类、116条重点民生项目,集中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建议针对重点项目进一步明确序时进度,确保实效。
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市人大社会委《关于切实加强颐养社区建设的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通过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建议提高站位,将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与市域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扬州市2020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表彰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以及会议建议议程和列席人员范围。会议决定,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扬州召开。
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辞职请求的决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奏唱国歌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誓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