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记者 丁蕾) 昨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扬州市工业、仓储和公益类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处置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对《办法》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处置原则、处置措施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扬州市规划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吴伟介绍,《办法》主要是针对市区内工业、仓储和公益类建设项目违法建设的处置。“违法建设是指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未按其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办法》所称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是指用地为纯工业和仓储用地,对于混合用地的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对常见违法建设行为大致归纳整理分成拆除或没收类、完善手续类、暂予保留类等三类进行处置。“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应当依法予以拆除或没收。”吴伟介绍,主要为违反城乡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等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消防安全距离、电力油气管线退让等不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又无法整改的,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超出用地边界进行建设的等。“局部与审批图纸不一致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或者通过整改、取得相应机构认可能够满足相关要求的,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依法予以完善手续。”吴伟说。
那么,既不能补办手续也不适宜立刻拆除的建筑,该怎样处置呢?吴伟介绍,必须因公共利益或建设时序需要建设的功能性建(构)筑物,由属地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后,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处置方案。
记者了解到,《办法》还推出了一系列提高办事效率的举措。“《办法》规定了可以不进行规划公示的情形。”吴伟介绍,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不是所有建设项目都能严格按审批内容施工,所以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前均要进行十天的规划公示。《办法》出台后,对周边无利害关系人或已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的,则无需进行规划批后管理公示,这样可为建设项目节省办理时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庆洋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仓储和公益类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