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熊孩子”对豪车下手 后果很“坑爹”
2020-11-18 10:09:00  来源:扬州网  
1
听新闻

市民岳先生有一辆价值不菲的汽车。去年某晚,他驾车去吃面,将车停在路边,回来后却发现,爱车两个后视镜被人弄坏了。

岳先生报警求助。民警调阅现场监控发现,在岳先生吃面的这段时间,有一名男子带着小孩从岳先生车旁经过,路过时,小孩用手将呈闭合状态下的反光镜扒开后又合上,之后又走到车辆另一侧,触碰了另一个反光镜。民警调查得知,触碰车辆的孩子叫阿宝,与他同行的是其父金某。

事发后,汽修行工作人员告诉岳先生,车辆后视镜如果被人为扒开,会造成底座、电机和支架的损坏,只能整体更换。为此,岳先生累计支付了2万多元的维修费。

岳先生认为,阿宝及其家长应当承担车辆修理费用。协调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阿宝和金某告上法庭。

“阿宝就是触碰一下反光镜,绝不可能把反光镜掰断!”庭审中,金某不认为是自己孩子的行为造成了这个后果。

江都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展开调查,综合事发时的视频录像,以及派出所民警的陈述,认定事发时阿宝有扒开岳先生车辆后视镜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车辆的损坏。

近日,江都法院作出判决,由金某赔付岳先生车辆维修费用2万余元。

江都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夏云介绍,这起案件中,阿宝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阿宝爸爸金某应该承担岳先生的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李雅茹 记者 林倩雯

标签:
责编:徒滢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