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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扬州建121个美丽宜居村庄 市级奖补每村40万元
2020-05-08 11:04: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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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记者 姜传刚)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2020年度扬州市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名单,纳入建设计划的共有121个村庄,它们都经过了各地申报和市级研究审核确认。达到考核标准的每个村庄,市级财政将给予40万元的奖补资金,市级奖补资金总额将达4000多万元。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之一,2020年12月底前,全市新建美丽宜居村庄121个,其中宝应县30个、高邮市30个、仪征市11个、江都区26个、邗江区19个、广陵区5个。

按照《扬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办法》明确的标准,美丽宜居村庄要达到水清景美、垃圾日产日清等条件。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村庄要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和垃圾清运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庄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在农村厕所改造方面,村庄内无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户厕无害化达标率达95%以上,村庄内配置水冲式公共厕所1座以上,现有公厕全部实现水冲式改造。在村庄道路建设方面,“四好公路”通村,满足村民出行需要,村庄主要道路全部实行硬化,并配套路灯照明,次要道路通达顺畅,并采用青砖、小瓦等乡土生态材料铺设,在村庄合理位置配建停车场。

此外,村委会、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农村文化大礼堂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对村庄范围内的路旁、宅旁、水旁及村口、庭院全面进行绿化,村庄内主要道路两侧和河道(河塘)周边无裸露性土地。

为了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达到美丽宜居村庄考核标准的,每个村庄市级财政将给予40万元的奖补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将按照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1:1的标准配套给予专项奖补,确保到2020年实现美丽宜居村庄达标率达到的省高质量发展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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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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