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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试点300张家庭养老床位 把养老床位“搬”进家
2020-04-29 10:34: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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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通讯员 民小爱 记者 姜涛)今后,扬州一些老年人将不用住进养老机构,在家中就能够享受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新近出台的《关于开设家庭养老床位的实施意见(试行)》,将优先满足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开设家庭养老床位。今年市区试点300张家庭养老床位。

“开设家庭床位后,不要交住宿费,如在家吃饭,也不需交伙食费了。这样就大大减轻失能、半失能照顾的成本。”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副处长丁春利介绍,家庭养老床位是指按照养老机构服务标准,由养老机构(或受养老机构委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的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提供的适合家庭使用的护理型床位。

据了解,养老服务机构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如安装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和门磁、烟雾、燃气感应报警等设备设施,并进行安全扶手、地面防滑等居住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同时,养老机构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根据需求提供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和定期巡访等六大类服务。

丁春利告诉记者,今年在市区试点开设3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费用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承担,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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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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