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正在开展的“飓风行动”,并发布了《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4月1日起,市民们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将有奖励,最高奖励1000元。
权威发布
去年12月以来
查处35万余起各类交通违法
自去年12月我市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重点企业、车辆、人员等已进行滚动排查,通过人员背景审查,提请“两客一危一校”企业调整重点驾驶人25名。
对于道路隐患治理,去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571处交通隐患,目前已整改到位安全隐患272处。
对于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去年12月至今,我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万余起,其中酒驾醉驾1142起。3月份,全市共查处超限超载违法253起,其中“百吨王”3辆。
启动“飓风行动”
为期4个月,聚焦三类道路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步好转,员工返岗、企业复工等人员和物资运输需求急剧增加,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同步上升。
针对这一情况,根据部、厅相关方案及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部署会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昨日交警部门介绍,从即日起至6月底,交警支队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农村道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以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安全整治,将严查严处、严防严控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犯罪。
【欢迎举报】
举报交通违法最高奖1000元!
根据《办法》,市民可对23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进行举报。其中,一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6种;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3种;其他具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4种。具体条款和奖励金额请关注扬州交警微发布。
举报人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交警微信平台(限举报范围第1-3项违法行为)等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线索和证据资料应包括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及判定为道路交通违法的依据。举报内容涉及违法人个人信息的,还应提供违法人员个人信息。
对于即时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在发现后1小时内进行举报,便于固定证据和查处。举报人应对其提供的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
据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且符合奖励规定的,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最高累计限定金额不超过1000元,但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