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2日扬州讯(仪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点,也是民生工作的难点。2019年,仪征市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主动作为,不断拉高工作标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增强社会保障水平。全市参续保5.46万人,征缴保费6510万元,为9.29万人发放养老金21912万元,符合条件人员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坚持多措并举
着力化解参续保难题
重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积极性不高是社保工作中的新难题。2019年,仪征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学雷锋”暨“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月活动契机,在盛成广场、人力资源市场等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各镇(园区)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悬挂横幅32条,制作戗牌36个,发放宣传材料6000份,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强服务,优经办工作效能。从细节入手,维护完善参保缴费人员基本信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经办质量,着重在缴费提档、宣传动员、跟踪督促等方面下功夫,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明重点,抓特殊群体参保。及时做好参保变更档次、补缴等相关资料的录入,重点做好45岁左右未参保人员工作,鼓励其选择较高档次缴费,避免以后因缴费档次低形成待遇落差;动员到龄人员按最高缴费标准进行补缴,以提高待遇水平。勤督查,促目标落实落地。市、镇、村三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并采取电话督查、实地调研、月度情况通报等形式,密切督导全市征缴工作进度。
持续完善政策
补齐待遇保障短板
坚持从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入手,坚决兑现落实有关政策。仪征市认真执行全省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出台《仪征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仪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等文件,对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内容进行调整,并在全市各镇(园区)广泛宣传。稳妥推进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制度并轨、账户统一、待遇叠加、平稳过渡”要求,稳妥做好仪征市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并轨工作。社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出台《关于精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对具有仪征户籍、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1153名三类困难群体,由政府按300元每人每年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强化安全监管
确保基金运行稳健
提升风险防控和经办管理水平。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指标》要求,仪征市深入排查业务流程及风险点控制,修订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严格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每月与财政专户、支出户核对一次账目,确保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建立每月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零报告制度。整合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积极与各大银行对接,对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及死亡冒领人员死亡时间进行精确核对,有效杜绝死亡拖延上报、瞒报现象的发生,维护基金安全。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存折发放和保费代缴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查存折交接台账、发放台账,抽查部分镇村为群众代缴保费中是否存在拖延、截留保费现象,进一步强化镇村业务经办平台的安全风险意识,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