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日扬州讯(段斌) 今天上午,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迎来禁渔期。为落实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制度,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今天上午,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同步在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开展了封湖禁渔“首日联合执法行动”,沿湖江苏和安徽相关渔政及公安部门共同参与此次行动。
1月1日上午,省高宝邵伯湖渔政支队联合安徽省天长市渔政站组织6艘执法快艇,20余名执法人员向高邮湖重点水域进发,先后检查了乔尖头、河蚬秀丽白虾保护区、打靶台、西河口、青虾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邵伯湖、宝应湖禁渔首日行动同步开展,全湖共出动执法快艇11艘,渔政,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近40人,巡航检查行程约350公里,覆盖高宝邵伯湖约80%的渔业水域,未发现违法捕捞现象,封湖禁渔首日秩序良好。
记者了解到,2020年是高宝邵伯湖最后一次从元旦开始禁捕,预计2月份即将施行调整后的新版封湖禁渔制度。与目前正在施行的封湖禁渔制度相比,修订后的《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主要有如下变化:
首先是“禁渔期”调整延长了一个月。由原来“每年1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为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在此期间,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变更为“每年12月16日零时至次年6月15日24时为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
其次,禁渔区覆盖5个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实验区。修订后的《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按照《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政策的要求,将高宝邵伯湖辖区的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实验区全部列为禁捕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捕捞、采砂、刈草、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
据介绍,自1991年以来,高宝邵伯湖的禁渔期制度已经走过了28个年头,也经历了几次调整。1991年,第一届全委会决定,全湖的封湖禁渔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5月20日。从此,高宝邵伯湖开始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封湖禁渔。2013年在江苏过水性湖泊中率先实现5个月的封湖禁渔;2019年进行了第五次禁渔期延长的调整,待正式施行后将实现全湖6个月的封湖禁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