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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到6个月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5个保护区常年禁渔
2020-01-02 08:50: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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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湖禁渔“首日联合执法行动” 1月1日0时起,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迎来禁渔期。相比过去,今年的禁渔期延长了1个月,全年禁渔时长达到6个月;5个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渔。

  禁渔期延长到6个月

  昨日,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同步在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开展了封湖禁渔“首日联合执法行动”,沿湖相关渔政及公安部门共同参与此次行动。

  在高邮湖,支队组织渔政执法快艇4艘,先后检查了乔尖头、河蚬秀丽白虾保护区、打靶台、西河口、青虾保护区、大银鱼湖鲚保护区等重点水域,整个行动覆盖高宝邵伯湖70%以上水域,封湖禁渔首日秩序良好。

  渔管办副主任、副支队长左兆卫说,2020年是高宝邵伯湖最后一次从元旦开始禁捕,预计2月份即将施行调整后的新版封湖禁渔制度。

  与过去相比,今年禁渔期延长了一个月,全年禁渔期共6个月。“原来,每年1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为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现在,每年12月16日0时至次年6月15日24时,为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期。在此期间,非经许可禁止入湖从事水生动植物捕捞。”同时,因为禁渔期延长至每年6月15日,二期禁捕由原来“每年6月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禁渔期,禁止兜网、滩网捕捞;每年6月11日0时至8月9日24时为银鱼禁渔期,禁止扳网捕捞”变更为“每年6月16日零时至8月9日24时为梅鲚、银鱼禁渔期,禁止兜网、滩网、扳网捕捞”。

  左兆卫表示,2月份正式施行后,今年开捕的时间从6月1日调整至6月16日。

  这些区域今年起常年禁渔

  修订后的《高宝邵伯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按照《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政策的要求,将高宝邵伯湖辖区的5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和实验区全部列为禁捕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常年禁捕。

  左兆卫介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捕捞、采砂、刈草、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自1991年以来,高宝邵伯湖的禁渔期制度已持续了28年。其间,先后于2003年、2009年、2012年进行过相应地调整,这次是第4次调整。

  左兆卫说,本次调整完成后,高宝邵伯湖辖区将实现长达半年的禁渔期。

  退养环湖水域实行限捕措施

  2017年起,在扬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下,高宝邵伯湖开始开展退养还湖工作,3年来累计退养10.8万亩。

  为巩固高宝邵伯湖退养还湖成果,保护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退出来的水域成为捕捞“洼地”,渔管办于2018年率先在邵伯湖、宝应湖退养还湖水域划定了第一批两个“限捕区”,进行试点限捕区管理,面积分别为5226亩和4900亩。在一年的试点成果良好的基础上,2019年渔管办着手制定的《高宝邵伯湖限捕区设置及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2月份起开始施行。

  “简单点说,就是禁止定制渔具和大型渔具在退养环湖水域从事捕捞作业。”左兆卫说。

  去年梅鲚产量达200万斤

  实施封湖禁渔,有利于湖区水生生物资源自我修复繁殖。封湖禁渔期间是大部分鱼类的繁衍期,一条春季的“鱼妈妈”相当于七八月份成千上万条鱼。

  根据华大基因湖鲚资源总量调查结果,2019年高宝邵伯湖湖鲚资源总量与2018年相比有了大幅提升,湖区滩网按配额生产梅鲚200万斤,相比2018年同期上升18%。银鱼、青虾、白虾等常见水产产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封湖禁渔成效显著。

  实施封湖禁渔,还有利于遏制非法捕捞行为。从监管实际上看,进入封湖禁渔期以后,捕捞生产渔船全部靠港,禁止入湖生产,少数不法分子因而失去了“浑水摸鱼”的机会;从法律角度上看,在禁渔期间使用禁用渔具渔法捕捞,无论渔获物多少,均达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会被处以刑事处罚,加大了震慑作用。

  今年计划放流约1.14亿尾

  封湖禁渔期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常态。左兆卫说,在封湖禁渔期间放流,主要考虑冬季放流气温较低,有利于苗种的成活;同时,与封湖禁渔结合起来,确保了苗种在湖区的生长时间,使增殖放流的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尽可能地最大化。

  2019年封湖禁渔期,高宝邵伯湖累计使用各级财政资金409万元,共计放流各类苗种97.1万斤,约1.41亿尾(只),共完成21次增殖放流工作,放流地点主要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今年计划列支财政专项放流资金405万元,放流鲢、鳙、中华绒螯蟹、草鱼、翘嘴红鲌、细鳞斜颌鲴、河川沙塘鳢等11个标段苗种,约1.14亿尾(只)。

  扬州网 记者 向家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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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10年 长江扬州段常年禁捕

  长江干流及8个保护区都在禁捕范围

  昨日起,长江扬州段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长江干流以及8个保护区都在常年禁捕范围。

  目前,扬州根据国家部、省、市要求划定退捕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扬州段干流和8个保护区。

  长江扬州段干流全长80.5公里;8个保护区分别是长江扬州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射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宝应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邵伯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大银鱼湖鲚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邮湖河蚬秀丽白虾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高邮湖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徐马林说,昨日起,实现长江干流扬州段和各保护区常年禁捕,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捕年限按照国家、省规定暂定10年执行。

  徐马林表示,禁捕期间,将增强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水生生物管护巡查机制,组建专门管护队伍,吸收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协助开展巡查救护工作,构建群管群护格局,确保退捕水域常年禁捕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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