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9年12月22 日起,对以下道路采取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
1、云霞路(华扬东路—依人路)、隆觉路(X201县道—朴席中心小学)、朴树湾路(X201县道—五一路)禁止停车(泊位内除外)。(记者 刘宁)
2、X201县道(G328南辅道—S356省道)禁止重型自卸货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