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间互相借个手机,本也不是什么大事,江都市民徐某就是这么认为的。然而,他怎么都没想到,不过是将手机借给朋友一会儿,他的支付宝就被盗刷了,损失近3万元。近日,扬州江都法院对这起新型盗窃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退还赃款并处罚金15000元。
案件
以借手机为由,两次盗取“好友”近3万元
徐某和鲁某是好朋友,一起逛街、吃饭是常有的事。今年4月的一天,徐某出差临行前约鲁某逛街。期间鲁某提出,“你的手机性能比我的好,借我玩下游戏吧。”徐某未加考虑就答应了。鲁某以上厕所为由,将徐某的手机顺利带走。
在厕所里,鲁某打开徐某的支付宝,点击“忘记密码”选项,通过手机验证的方式将支付密码迅速更改。随后,鲁某使用徐某的支付宝申请了借呗,贷款22000元,并将这笔钱转账到自己手机上。成功得手后,鲁某若无其事地将手机还给了徐某。徐某未察觉到任何异常。
三天后,鲁某图谋再次盗窃,提出邀请徐某吃午饭。饭局进行到一半时,鲁某仍以借手机玩游戏为由,躲进厕所故伎重演,从徐某手机支付宝账户中成功窃得6750元。
这次得手后,鲁某玩起了失踪。徐某发现蹊跷后打对方手机却始终无人接听,预感不好的他选择了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手机定位锁定鲁某,最终在江都某小区将其抓获。此时,鲁某已将盗窃所得挥霍一空。鲁某向警方交代,无意中看到徐某的支付宝账户后动了歪念。
真相
“好友”劣迹斑斑,有作案前科
近日,江都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被告人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未退赃款28750元继续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徐某。
案件真相水落石出,被害人徐某后悔不已。他表示,“说到底还是自己交友不慎,没想到鲁某年纪轻轻竟劣迹斑斑,曾有过多次作案前科。”
提醒
预防手机支付账户被盗刷可以这么做
主审法官介绍,这起案件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被害人放松了警惕。“被害人基于和被告人熟悉,却疏忽了移动支付关系到个人财产安全,麻痹大意就有可能招致经济损失。”
今年以来,扬州警方接到多起类似报警,都是不法分子趁被害人不注意,操作手机实施盗窃。警方表示,目前移动支付应用广泛,安全隐患不容小觑。“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不法分子采用信用卡借款、APP信用贷等方式盗刷,再将交易记录删除,一般情况下被害人无法及时察觉,往往到临近还款日才发现被盗。而此时,嫌疑人早已逃之夭夭,钱款也已挥霍一空。”
对此,警方提醒市民,手机等重要物品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手机解锁密码及支付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支付密码最好隔段时间就更换,避免被不法分子侵占。手机丢失时,应尽快解除手机号与支付宝的绑定,一旦发现账户资金被盗要联系客服冻结账户并及时报警。(通讯员 李雅茹 记者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