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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案一警示”处分“一张纸”变为教育“一堂课”
2019-08-13 09:40:00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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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殷勇 季轩

  记者 周晗 见习记者 马惠敏

  “说实话,今天这个警示教育会的形式以前没见过,给我震撼很大。党纪法规面前无小事,看到村支书今天受处分,感到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嘴上说说,不是闹着玩的,必须时刻从严要求自我。”近日,仪征市刘集镇在建军村召开“一案一警示”教育会,通报该村村支书吕某违反财经纪律受处分的决定,让当事人作检讨发言。在与会人员代表交流感受环节,建军村党支部党员何大鹏发言时深有感触:“用‘活教材’教育身边人,这样的教育更具警示作用。”

  会场即“课堂”,警钟常敲响

  “对于这件事情,本人经过了深刻反思,一是思想松懈,法律意识淡薄;二是业务不精,专业素养不够;三是做事马虎,交接程序草草率率。总之在这件事情上,我确实做错了,违反了财经纪律,违反了党纪国法,我诚恳接受党组织的处理。”面对会场上的老同事、老领导、老熟人,吕某作出了深刻的检讨。

  刘集镇副镇长王彦表示,从吕某案件情况看,农村财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村账镇管到底怎么管,还需要不断研究、不断改进。同时,财务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还需再加强,业务水平还需再提升。

  “在接下来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希望建军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分管工作,一条条对照检查,一项项制定整改措施。”刘集镇纪委书记潘芳说。

  “只有深入解剖落马者‘第一次’是如何破戒的,又是怎样一步步越陷越深的,警示教育才能切实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效果,真正成为洗涤心灵的‘良药’。”仪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罗瑞勤介绍,像这样开展“一案一警示”,用身边“活教材”给身边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必修课”,在仪征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案例“活教材”,党员“必修课”

  近年来,我市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不断改进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按照“一案一警示”要求,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制作警示教育片、分类通报典型问题等方式,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以为戒。

  “我们要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套餐化工作经验,走在全省前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按照市委把警示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的要求,市纪委监委在仪征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试点工作,要求利用身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坚持一案一剖析,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教育读本等形式,深刻剖析、直击个案“病灶”,用身边“活教材”教育身边人。一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被制作成了警示教育“一堂课”,帮助党员干部认识到“微腐败”危害不微,受教面达数万人。

  “身边的案例最具说服力。”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及时性,我市坚持每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同时要求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现场发言,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主体责任落实中的不足,让处分决定由冷冰冰的“一张纸”变为生动的“一堂课”。

  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

  “让违纪者自我剖析是如何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心路历程;让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感悟式教育,进一步凸显了典型案例对‘关键少数’的警示教育效果。”据介绍,市纪委监委还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将警示教育课搬到重要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为了避免旁听警示走过场,市纪委监委在庭审结束后还组织召开座谈会,并要求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深刻反思,撰写心得体会,真正让警示效果入脑入心。

  “看到昔日并肩作战的好战友,因为贪欲迷失自我,站在法庭上受审,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我将以此案为鉴,绝不越纪律红线一步。”一名机关干部参加完庭审旁听后深有触动。市纪委监委不断推动庭审旁听教育活动常态化,认真组织涉嫌违法人员所在单位、系统内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让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既对心存侥幸者起到强烈震慑,也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提升警示教育的质效。

  “一案一警示”的关键,就是要突出教育效果,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8月1日,市委办印发《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套餐化推动“一案一警示”的实施细则》,明确在全市开展“一案一警示”警示教育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套餐化,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以案为镜,将敬畏刻在心头,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警示教育的效果,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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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石灵丹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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