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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将全力排查整治群租房 推广应用二维码电子门牌
2019-05-07 09:19:00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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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扬州发布记者 张孔生)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相关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这次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何计划?

  排查整治工作有哪些重点?

  专家介绍说,根据相关计划安排,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从即日起到5月底。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照人口普查做法,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逐户调查走访,登记信息,运用传统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形成台帐资料、电子信息。

  集中整治阶段为6月初至9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群租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对难度较大的问题运用联合执法检查、会商等机制,逐个攻坚到位。

  巩固深化阶段为10月。将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群租房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群租房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低于l5平米,且存在治安、消防安金隐患的;

  二是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且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三是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是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五是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场所;

  七是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用于出租居住的;八是经依法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用于居住的;

  九是未以原设计的最小出租单位出租;

  十是分割出租的房屋,隔断未使用不燃材料的;

  十一是群众举报的出租房屋安全问题。

  专家介绍说,这次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力求做到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清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l00%;专项整治违法租赁。整改、查处群租房不登记、不报备以及利用违法建筑出租等违法租赁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着力整改突出问题。逐户排查群租房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群租房,查处一批违法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使群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建立健全管理新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长效机制建立方面,将以此次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突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防控,创新管理长效机制。将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以社区、村组为单位,实体化运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站,按照每500名流动人口、每200户出租房屋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管理队伍,专门负责本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同时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推广应用二维码电子门牌,对群租房集中、流动人员较多、安全防范薄弱的安置小区、老旧小区,建设安装实有人口视频门禁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防范的智能化、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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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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