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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他潜逃到扬州躲了4年
2018-12-27 09:52: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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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通讯员 李大友 毕波 周庭贵 记者 赵雅琼)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安徽男子二子(化名)被判缓刑并支付100万元的赔偿款。无力赔偿的他选择了逃避,在缓刑期间潜逃至江都,这一躲就是4年。近日,仪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巡特警大队,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成功抓获一网上逃犯,落网后,嫌疑人二子却松了一口气。他说,这4年里,自己过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敢在一个地方多住,不敢使用身份证,甚至手机号码都要定期更换。目前,二子已被移交给安徽警方,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

  男子潜逃4年江都落网

  如果没有几年前的那场事故,二子的生活也会像其他人一样简单幸福。

  二子是安徽人,几年前,他开着新买的别克汽车在安徽行驶,途中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这场严重的事故致两人死亡,二子本人也受伤不轻,浑身多处骨折,头部也被缝了十几针。最终,他被当地法院判处缓刑,并向两名受害人家属支付累计100万元的赔偿款。一开始,二子信誓旦旦的称,自己一定会努力打工还钱。可不久后,受害人家属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了。

  得知这一消息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却发现二子原本的手机号码早已更换,且再也没有回过家。为了尽快找到二子,警方做了大量工作,他们多次赶到二子位于安徽的家中,再三对其亲属进行劝说,但他们始终坚称,自己不知道二子的下落。最终,当地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4年过去了,二子却如同人间消失了一样,再也没了踪迹。

  不久前,仪征警方在例行检查中意外发现,消失了4年的二子曾在江都有过活动轨迹。为了尽快将其抓获归案,警方随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走访,警方得知,二子在江都某装潢市场内经营一家店铺,居住地很有可能就在附近的某栋居民楼内。可这栋居民楼高达十几层,住户更是众多,如果挨家挨户走访很有可能打草惊蛇。于是,民警们便选择了“守株待兔”,在居民楼下等待二子的露面。经过一天一夜的蹲守,眼尖的民警发现一男子独自一人走出家门,其相貌特征与追逃人员二子十分相似,遂立即对其进行跟踪,并在一小吃店内将此人抓获。面对警方,男子低下了头,称“这一天还是来了”。他说,自己正是警方在找的“二子”,这些年来他担惊受怕,最终还是没逃过民警的眼睛。

  多年来东躲西藏

  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面对警方,二子对自己交通肇事,并在缓刑期间潜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当时只是做一些装潢生意,一下子背上了100万元的债务,心中十分惶恐,担心自己还不上这些钱,他便选择了逃避,最终潜逃到了江都,并在江都一躲就是4年。

  二子为何会选择躲藏在江都,这4年他又是怎么过来的呢?

  他交代,自己老家虽然在安徽,但此前一直是在江都打工,并在这里结实了妻子陈某,两人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二子也未将户口迁到江都,但两人已有夫妻之实,还先后有了两个孩子。案发时,二子只是回安徽办事,却不料发生意外。因此,在决定潜逃后,二子第一时间便回到了江都,与妻子会合。

  东躲西藏的日子并不好过。二子说,担心被警方找到,他这4年里没有睡过一天的安稳觉。因为不敢买房子,这些年来他都是租房居住,隔一段时间便会搬一次家,电话号码也是定期更换,身份证更是早已不用。对外,他也不敢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甚至将多年的外号也改了,自称叫“强哥”,试图以此蒙蔽公安机关,逃脱抓捕。二子本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

  警方提醒

  不告而别将被撤销缓刑

  询问中,二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自己的两个孩子还小,当时逃跑只是一时糊涂,这4年来自己连累了家人,过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如果当初选择面对,说不定已将欠款归还了大半,如今被抓,后悔也迟了。目前,二子已被移交给安徽警方,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针对该起案例,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缓刑是一种非监禁刑,目的在于给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督促其遵纪守法,接受改造。《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如被判缓刑,应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切勿心存侥幸,选择潜逃,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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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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