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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试点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
2018-11-01 17: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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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1日扬州讯 (苏皓 李源) 1日,扬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此项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试点期间保障重度失能的人数可达5000人左右。

  据统计,截止2017年年底,按照户籍人口总数测算,目前扬州重度失能人员约2.53万人。长护险基金采取个人缴纳、医保统筹基金划拨、财政补助等渠道按年度筹集。2019年度筹集标准为每人8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40元,各级财政补助20元。对于重度失能人员,扬州市照护服务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入住医疗、养老机构接受照护服务,基金支付标准为80元/人天、60元/人天。二是居家接受定点照护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月度支付限额不超过1200元/人;三是居家接受家人、亲属等非定点照护机构提供照护服务,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每月600元)。

  据悉,长期护理险采用了支付“三边界”。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一段时间,需要长期护理,经申请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严格界定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长护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和个人支付的范围。操作“三联网”。强化“互联网+长护险”的理念,建设长护险信息系统,同时开发应用3个用于移动操作的手机APP,与信息系统联网办公。分别为参保人员、评估人员和照护人员APP。管理“三机制”。一是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动态筹资与待遇水平调整联动机制。二是委托承办机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长护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管理,全面实行管办分离。三是严格退出机制。社保经办机构对承办机构、定点照护机构实现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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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戚阜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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