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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拖欠物业费催缴无望 扬州一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
2018-09-05 11:00:00  来源:扬州网-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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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业主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按时缴纳物业费本是无可厚非,但近年来,随着不少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要求的增高,以及开发商遗留问题、超范畴服务的干扰,拖欠甚至抵赖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过近日,我市发生了一起因拖欠物业费,业主被法院人员强制执行的案件。通过此事,也给存在侥幸心理的欠费业主敲响了警钟。

  长期拒缴物业费

  扬城一业主被告上法庭

  据悉,此次被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的是西区一小区的业主。由于他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催缴无望的情况下,将其告上法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拒缴物业费之所以受到如此严重的处罚,只有在收到传票之后拒不配合才会产生。

  如今,许多业主认为拖欠物业费没有成本消耗,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可实际上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业主长期拒缴物业费,一旦被物业公司起诉后仍拒不履行的,可能会面临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司法拘留;此外,除了缴纳物业费、违约金,还需缴纳诉讼费、执行费、罚金。”

  记者通过走访我市部分小区发现,不少小区都存在拒缴、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而理由不外乎违建、服务质量、噪音、环境污染、邻里矛盾等。

  【四问物业费】

  1

  问

  物业费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涉及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服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服务、公共环境卫生服务等;而对于违建、噪音等,由于物业企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实施协商调解、上报备案等举措,主要还是依靠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解决。

  2

  问

  物业费从何时缴纳?

  根据我市《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入住通知书的约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业主应当按月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和代收代缴费用(包括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等)。

  3

  问

  不满服务能拒缴物业费?

  根据我国《物业法》相关条例,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这是其法定义务。江苏省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张一军律师告诉记者,业主因不满物业的服务而拒缴物业费,实际上是以违法的方式来“维权”。

  “这样做显然不对,业主发现物业服务存在问题,应向物业公司、业委会、相关部门反映,一味不缴,只会侵犯了按时缴费业主的权益。长此以往还会影响物业的正常工作。”张律师建议,如果确实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而造成损失,业主应注意收集证据,向执法部门求助,或请法院审理。

  4

  问

  拒缴物业费如何惩戒?

  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无故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生活中,类似西区某小区该名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后,仍拒不履行判决,欠缴物业费的老赖不在少数。据悉,为了惩戒老赖,我市法院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又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限制其高消费。

  通讯员 尹玉婷 记者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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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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