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扬州出台规定明确律师调查取证权 试行规定共12条
2018-08-26 11:08:00  来源:扬州网-扬州晚报  
1
听新闻

  扬州网讯(通讯员 杨司轩 记者 刘宁)昨日上午,市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召开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由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等14家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试行)》。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试行规定共12条,主要明确七方面内容。其中,律师依法可以向档案、公安、民政、司法、人社等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同时,对律师应尽的保密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律师调查取证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有关单位不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形,也有明确要求。

  此外,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存在侵犯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情况,《规定》中明确了救济途径。而对律师在调查取证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则明确了相应处理方式。

标签:
责编:贾晓君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