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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至12月23日初试 招生单位不得举办招考辅导
2018-08-23 14:59:00  来源:扬州网-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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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昨天,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定在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相比去年,今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更加明确,并严格规范了考试培训行为。

  初试时间

  12月22日至12月23日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12月22日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等科目的考试,23日进行专业课考试,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招办提醒

  避开报名高峰,逾期不再补报

  针对报名事项,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提醒,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扬大研究生招生办提醒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规范培训

  严禁招生单位举办招考辅导

  教育部近期发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对于2018年的政策,有不少变化。如明确加分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调剂细则更明确,明确提出: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严格规范考试培训行为: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 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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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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