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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离婚次日又复婚 扬州上半年离婚人数达6035对
2018-07-05 10: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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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刚刚过去的6月,广陵区婚姻登记中心出现了离婚小高峰,每天都在10对以上,6月19日当天离婚的达到了17对,创该中心有婚姻登记记录以来离婚人数之最。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离婚人数已达6035对,超过去年同期,其中40岁-49岁年龄段最多。

  儿戏还是无奈?

  不少人当天离婚次日复婚

  昨天上午,一对老夫妻急匆匆地赶到广陵区婚姻登记中心,说要复婚。工作人员大为诧异,因为他们是前天刚登记离婚的。

  这对老夫妻都是干部,再婚已有20多年,此前各自均有子女。3日来离婚时,还是在子女陪同下来办理的,两人都表示:要回到自己的子女身边。可是才隔一天,他们又回来了,要登记结婚。

  从离婚到结婚,两人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感情变故呢?

  工作人员表示,再婚老人要分手,主要是因为双方子女长大了,分歧增加了:只愿照顾自己的父母,死后甚至连再婚父母的名字也不愿写在一块墓碑上;另外遗产、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处理都会产生矛盾,双方子女的不睦,造成了再婚父母离婚。

  无独有偶。6月28日,一对夫妇抱着刚一周的小孩来办理离婚,一副势不两立的模样;6月29日,他们又来了,要求复婚。怒气未消的女方当着工作人员面要求男子跪下求婚,男子真的就跪下了,并答应要买一枚6万元的钻戒送给她。女子看看手中的孩子,又好气又好笑,一时语塞。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生二胎的家庭离婚率也明显偏高。本来小两口就是奉父母之命生的,负担加重了,矛盾增多了,“全职太太”成为离婚高危人群,往往是一气之下双方就选择了离婚。

  据了解,离婚后第二天又复婚的例子不在少数,主要是因为他们之间还有感情基础,离婚的时候大多由于冲动离婚。

  上半年6035对离婚

  40岁-49岁离婚人数最多

  2017年,我市离婚人数首次过万,达到了11176对,其中40岁-49岁的最多,男性占离婚总人数的28%,女性占离婚总人数的25%。

  昨天,记者采访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了解到,今年上半年结婚人数18549对,比去年同期下降不少,而离婚人数已达到了6035对,超过去年同期。其中,40岁-49岁离婚人数依然最多,男性、女性分别占到了26.2%、24.2%;其次为30岁-34岁,男性为21.4%、女性为22.9%。一头一尾离婚人数相对较少,20岁-24岁,男性占1.2%,女性占3.5%;60岁以上的,男性为3.4%、女性为2%。

  广陵区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结合大数据分析,40岁以上的男女都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独立,同时夫妻矛盾也到了集中爆发期,也是婚姻的转变期。其中,48%的男性和47%的女性认为,外遇、分居、争吵导致的情感破裂是离婚首要因素。

  【专家观点】

  离婚率为何节节攀升?

  离婚成本低也是重要原因

  扬州大学教授、婚姻专家李老师告诉记者,若要探讨为何近年来离婚率节节攀升,除了每对夫妻微观上的情感问题外,宏观上经济原因也是重要一环。其中,离婚成本低是导致离婚率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离婚成本可低至0元。

  首先是办理离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下降。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大大简化了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办理离婚无需等待一个月的审查,也不再需要单位证明。离婚当事人只需出具本人有关证明材料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广陵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离婚证民政局现在是不收钱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将停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个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均为免费对象。除自带照片外,甚至连其他复印材料都是免费的。

  专家提醒,协议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但纠纷不一定到此结束。因此,协议离婚虽程序简易,但不可态度随意。离婚协议也是一种契约、合同,除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对双方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得随意反悔解约。离婚除了带给夫妻双方巨大的情绪、经济、社交压力,面对多重“失”的风险;还会直接打乱婚生子女的成长模式。 通讯员 韦玮 孙荣 记者 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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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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