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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与学籍地须一致 计划外招收学生无法注册学籍
2018-03-15 09: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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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5日讯 日前,我省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通知明确,高考报名地点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记者从扬州市教育局获悉,全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于6月份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超额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通知要求

  高考报名地与学籍所在地须一致

  《通知》明确,公办学校不得跨市招生,民办学校跨市招生必须列入生源地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提前“掐尖”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坚决杜绝“借读生”“旁听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需要注意的是,从2018年开始,所有应届普通高中学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同一招生区域学校间不得擅自转学

  此外,我省将严格转学审批。落实学籍管理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要求,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关于转学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转学、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本省低星级学校向高星级学校转学、外省非重点高中学生向我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转学、休学期间转学等情况,一律不得擅自审批,特殊情况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扬州举措

  计划外招生无法注册学籍

  关于严格管理学籍的相关工作,此前,市教育局曾在我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中明确: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学校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中招录取审批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

  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赵云表示,高中学籍电子管理工作十分严格,中考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全省高中电子学籍,并与全国对接。“按照惯例,市教育局将全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于6月份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超额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有此一问

  外地考生如何才能

  参加江苏高考?

  那么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参加高考?赵云表示,这些学生如果要在江苏参加高考,需要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以申请报名。

  另外,在外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如需回到扬州城区或县(市)参加中考、升学的学生,必须将其学籍转入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后,才能开展中考报名工作。 记者 刘冠霖

  【延伸阅读】

  什么是电子学籍

  2013年9月1日起,《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施行,我国每个中小学生从此都有了唯一学籍号,并绑定身份证号,确定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原则。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是世界最大规模学籍系统,涵盖2亿多中小学生,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也参照此办法执行。

  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后,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申请学籍号,杜绝“虚假学籍”“重复学籍”等问题。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的学生入学。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设计了学生学籍档案的基本内容,除学籍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励信息以及享受资助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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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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