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 2月10日夜间,邗江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明月湖附近燃放烟花。警方迅速出警介入调查。昨日凌晨,警方找到燃放烟花的当事人黄某和其女友,两人因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分别面临500元罚款。
2月10号夜间11点20分左右,邗江公安分局新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明月湖边有人燃放烟花。接报后,新盛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此时燃放烟花的当事人已经离开。通过调阅监控,民警发现,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前,有两百多辆车路过事发路段。在调查中,警方甄别出一辆私家车在现场停留了20分钟左右,有重大嫌疑。民警根据监控和车辆信息,很快锁定了当事人。昨天凌晨1点多钟,民警在市区某宾馆找到燃放烟花爆竹的浙江男子黄某。
“烟花爆竹店老板告诉我,城区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但我没当回事,还抱着侥幸心理,没想到犯了大错。”黄某交代。事发当天,黄某从浙江开车到扬州,路过仪征刘集时,看到一卖烟花爆竹的店,想到女友喜欢看烟花,就从该店购买了少量烟花爆竹。当天晚上,他陪女友吃过饭后,就驾车来到明月湖边,燃放烟花爆竹。目前,黄某及其女友因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分别面临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