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4日讯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1月1日起实施。1月2日,市工商部门对扬州某公司有奖销售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并进行立案调查。这是全省依据新《反法》查处的违法有奖销售第一案。
2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某公司组织有奖销售的有关举报,第一时间开展了摸点调查,并迅速组织人员现场突击检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查,扬州某公司与某品牌酒业合作举办掼蛋大赛,凡是参加比赛的报名者,每人必须要购买2400元的某品牌系列酒,比赛设置奖金100万,最高奖项达到40万元。执法人员认为,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新《反法》第十条有关规定,已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新《反法》重点强化了对市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误导和商业诋毁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违法有奖销售行为、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七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如本次立案的涉嫌违法有奖销售行为,新反法将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上限由五千元调整为五万元,并且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