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的重型吊车
被撞坏的红绿灯灯杆
中国江苏网9月22日讯 近日,汊河中队交警巡逻时发现,328国道和胡庄路路口一处红绿灯灯杆被损坏。警方调查发现,前一天晚上,有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经过,在掉头中撞到灯杆后离开。经过调查,警方确定驾驶员石某,并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昨天上午,记者在汊河中队见到石某,对方称当时他以为磕到路牙。石某是否肇事逃逸,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灯杆损坏
查监控找到肇事车主
“这处红绿灯灯杆怎么歪了?”19日一大早,汊河中队交警巡逻至328国道和胡庄路路口时,发现路南侧红绿灯灯杆被损坏,虽然红绿灯正常工作,但灯杆已倾斜近20度,灯杆上监控设备也遭损坏。
民警调取该路口几处监控发现,前一天晚上7时许,有一辆白色的重型吊车经过时掉头,由于车体太大,车尾撞到红绿灯灯杆,但驾驶员并未在现场做停留,而是直接开走了。“如果他明知道撞到灯杆离开现场,属于肇事逃逸。”但由于当时天色较晚,监控并未拍到车牌号。交警又调取沿路监控,最终确认了该车车牌号。
以为磕到路牙
是否属肇事逃逸待查
20日下午5时许,车辆驾驶员石某到案接受调查。经查,石某,今年52岁,甘肃人,在扬州四五年时间一直开重型吊车。
昨天上午,记者在汊河中队见到石某。他介绍,当天晚上快7时,他开车从328国道上,由东向西往汊河方向走,在经过328国道和胡庄路路口时,突然一辆电动车横穿马路,发现时已迟,虽紧急刹车,但还是没刹住,所以石某向左打了一把方向,拐上了胡庄路。
“我下车看没有撞到人,就继续往前开。”石某称,“但胡庄路是条小路,向前开了一小段,发现过不去,掉头时隐约觉得磕了一下,以为是磕到路牙,所以也没下车检查,就开走了。”目前,警方正在针对石某是否肇事逃逸进一步调查。
【说法】
能证明“应知道”
当事人也属肇事逃逸
“如果石某所说的情况属实,不能算肇事逃逸。”警方表示,在交通事故案中,只有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或有能力救助被害人而逃跑的,才认定为“肇事逃逸”。不过,当事人说自己不知道发生事故,但有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应该知道”,也属于肇事逃逸。
通讯员 黄敏莉 记者 支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