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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房管部门公布中介备案名单 70家房产中介通过年检
2017-07-19 10: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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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19日讯 “一台电脑、一个人”的房地产中介,你敢找吗?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市区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须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市区已有70家中介机构完成备案。市民以后找中介,可要睁大眼睛,看准这些“正规军”。此外,文件要求,银行不得与未备案的中介进行合作。

  市区70家中介已备案

  市民可轻松识别“正规军”

  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徐静介绍,市房管局此前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从3月30日起正式实施,对市区二手房中介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管理。根据要求,凡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须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申报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和新的存量房网上交易平台用户认证密钥。

  徐静介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情况进行复核,截至6月底,已有7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按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并通过年检。市房管局与扬州银监分局联合发布《扬州市区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文件,对外正式公布中介备案名单。

  记者在这份榜单中看到,不但公布了中介机构的名称,备案号、营业执照、地址、电话等都一一进行了公布。这些中介机构也囊括了远大不动产、金网络房产、中广置业等中介,此外,这些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以及经纪人证书编号都公布了。换言之,市民只要按图索骥,就能轻松识别这家中介公司是不是经过房管部门备案的正规军。

  据悉,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扬州房地产信息网、扬州物业网等也将同步开设固定栏目,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市民可及时查询。

  备案中介房源更可靠

  房管部门提供房源核验服务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们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情况进行复核,进行备案信息公示。对于市民来说,选择进行过备案登记的二手房中介,会更加放心,交易也更加安全。”徐静说。

  徐静介绍,在完善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的同时,房管部门也将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力度。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督促入网备案经纪机构落实房源信息调查。“房管部门提供房源核验服务,发放房源核验二维码,并对产权状况实时更新。经纪机构在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进行房源信息核验,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徐静说,无论是买房人还是中介,扫描房源核验二维码,这套房子的情况就可以了解清楚,包括有无纠纷、有无抵押等情况。对市民而言,也能保证房源是可靠的。

  据了解,房管部门正在升级存量房交易备案信息系统、产权和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房管网上银行系统,实现存量房网签业务、房屋产权和交易管理业务、银行抵押按揭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互动。未来,这些系统也将优先向已备案的正规中介机构开放。

  未备案中介受限

  无法帮助客户从银行贷款

  将来,没有备案的中介在办理交易的过程中也将不断受限。据了解,市房管局与扬州银监分局联合发布的《扬州市区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换言之,未备案的中介将无法帮助客户从银行获得贷款。

  徐静介绍,2016年住建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联合出台建房[2016]168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五)“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中就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扬州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将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的存量贷款逐笔开展风险排查,已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经一年整改期可达备案标准的经纪机构,要督促其积极整改并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无法达到备案标准的经纪机构,银行机构要制定相应措施,强化所涉贷款的风险防范,不得与其新发生合作业务。

  此外,市房管部门提醒,备案经纪机构也要坚持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应委托已备案的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业务,避免因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带来产权纠纷及财产损失。 记者 羌伊然

标签:备案;机构;中介;房地产;经纪;部门;市区;交易;70家;房管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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