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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扬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7-07-07 14: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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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7月7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扬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6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扬州市工作动员会在扬州市召开,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夏鸣、副组长陈志鹏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爱军主持。

  夏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去年7月至8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决定在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省委书记李强强调,要学习借鉴中央督察模式,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扬州市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夏鸣强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扬州市,重点督察扬州市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内容。在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谢正义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扬州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将有力推动和促进扬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谢正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诚恳接受督察,全面配合督察,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周密细致做好保障。谢正义强调,要以问题整改为动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从快、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对督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方,将严肃责任追究。要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强化环保“共同体”的概念,大力推进政府、企业、社会的多元共治。

  会上,陈志鹏就做好督察配合、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扬州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扬州市人大和政协有关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领导列席会议。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7月6日-8月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14-87012121,专门邮政信箱:扬州市512029邮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上8:30-晚上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督察进驻时间

  督察进驻时间

  7月6日-8月5日

  专门值班电话

  0514-87012121

  (每天早上8:30-晚上8:00)

  专门邮政信箱

  扬州市512029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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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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