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0日讯 今年全省将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招生计划日前公布。全省共有12个设区市、52个县(市、区)安排了乡村定向师范生本科计划,共2273人,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等7所院校组织培养。扬州地区的招生计划为197人,具体分布在宝应、高邮、江都、仪征、邗江等县(市、区)。
本科提前批录取
执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线
乡村学校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目的,就是为全省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毕业到岗3年返还
高邮宝应考生享学费补偿
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
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符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毕业到岗3年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我市享受学费补偿的为高邮和宝应地区的乡村学校。
未来就业方面,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未按协议任教
须向当地缴纳违约金
定向师范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市、区)域内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需要注意的是,定向师范生毕业后未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或未完成服务期限的,需向当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缴纳违约金。
记者 刘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