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日讯 近期,市物价部门公布了一批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费方式及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拟定标准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科学地决策。您可在2017年5月5日前将自己的意见以网络、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一批停车场收费将调整】
一类停车场拟小车2元/半小时
记者了解到,瘦西湖风景区东、北门停车场,所属区域为5A级旅游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一类区室外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计费方式原为计次收费,现已达到计时收费所需的硬件条件,现拟调整为计时收费,拟定标准为:小型车辆白天2元/半小时,夜间2元/半小时;大型车辆白天3.5元/半小时,夜间3.5/半小时。其他事项按照《扬州市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扬价服〔2014〕50号)、《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扬价服》(〔2016〕72号)的规定执行。宋夹城西门停车场所属区域为4A级旅游景区,也属一类区室外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拟定同上。
二类停车场分时段计费
扬州市蕴博大厦停车场(室内)权属生活科技学校,与嘉宏物业签定物业管理协业,所在区域为二类地区,实行政府定价,按二类区停车场拟定标准为: 1.室外停车场小型车辆白天首小时4元/小时、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辆白天首小时5元/小时、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5/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2.室内停车场小型车辆白天首小时4元/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辆白天首小时5元/小时、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2.5/首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
火车站西侧二楼平台停车场,按二类区室外停车场收费,收费计费方式为计时收费,拟定标准为:小型车辆白天首小时4元/小时、首小时后2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元/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大型车辆白天首小时5元/小时、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首小时2.5元/小时、首小时后1元/小时。
【本报调查】
18个临时停车位点实行计时收费
昨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18个临时停车泊位点,分别包含了毓贤街、银河电子城、四望亭东等9个一类区临时停车泊位,秋雨路、兴城路、望月路等9个二类区临时停车泊位,总计泊位数1039个。
记者注意到,按占道停车泊位一类区标准,将原8元/次的计次收费方式调整为计时收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小型车辆白天2.5元/半小时,夜间2.5元/小时;大型车辆白天4元/半小时,夜间4元/小时。二类区标准,收费标准调整为:小型车辆白天5元/首小时,首小时后3元/小时,夜间免费;大型车辆白天6元/首小时,首小时后4元/小时,夜间免费。
以二类区的望月路临时停车泊位为例,市民算了一笔账,平时他在望月路停车吃饭大概需要3个小时,原本缴费只需6元,而按照收费新规,他需要缴纳停车费5元+3元×2小时=11元,两者价差5元,也就意味着市民相比原来要多掏5元钱。
扬州市物价局收费价格处一负责人说,提高临时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提倡即停即走,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如果在一个半小时内停车的话,最高只要7.5元,还是比较划算的。实行计时收费后,如果停车点是一类区,停车时间在1.5小时以内,更加划算;如果停车是二类区,在1小时以内更加划算。同时,市物价部门表示,对于市民短暂停车,依旧执行15分钟以内免费政策。
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