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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准备买房就频接骚扰电话 调查:谁"卖"了我的信息
2017-03-22 10:1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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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 近日,扬城多名购房户反映,自从去了一趟楼盘销售中心或者房屋中介,就开始遭遇各种电话轮番“轰炸”。“我这边才签了购房合同,装潢公司、建材商店的电话就来了。”市民赵小姐说,一天至少五六个电话,让她烦不胜烦。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或开发商有保护业主隐私的义务,有泄露业主信息行为的物业企业,二年内不得在本市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并且不予开具诚信证明。

  市民烦恼

  去趟房产中介,不断接到陌生电话

  电话又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接还是不接,赵小姐有些犹豫。“要是熟人或者是合作单位有什么事情呢?”想到这里,她还是按下了接听键。但是才听了几句话,她的脸上就写满了无奈:“又是一家装修公司,我都快烦死了。”

  今年2月初,赵小姐在梅岭西路的两家房产中介,咨询了二手学区房的面积和在售价格。然后,在东区的一家在售楼盘看了下样板房。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天天都有楼盘打来电话询问。

  和赵小姐一样,橡树湾的刘先生也表示“很头疼”,今年过完年才买的房子,之后就频繁收到来自不同装修公司的电话。除了装修公司打过来,还有卖地板的、卖空调的,和装修有关的行业,几乎都给他打过电话。“多的时候,一天就是十几个电话。我现在看到陌生号码都不敢接了,实在是太烦了。”

  开始的时候,刘先生还耐心地听完对方的推销,到后来,他一听是这些人,干脆就说已经装修过了。但对方很有耐心,电话打完了,还会发信息过来。在单位里,刘先生和同事闲聊时说到了这事,才知道很多同事都有这样的经历。“我们和这些装修公司从来没有打过交道,可是我的姓名、小区、户型面积,他们如数家珍,他们究竟是怎么知道我们业主信息的?”

  记者调查

  多环节有嫌疑,物业易成“突破口”

  家住西郡188花园的“90后”蔡小姐也表示,经常有房屋中介给自己打电话,询问是否有置业打算,或是一些房产公司进行楼盘推荐,“我都已经标记了20多个陌生号码,都是中介电话。”

  “平时我很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知道我的信息的?”奥都花城的朱小姐坦言,“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在外登记个人信息,甚至连快递单都是撕碎了才会扔掉,但还是会有推销人员的电话打来。”

  “究竟是谁泄露了我的信息?”西区一家在售楼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有客户上门看房,他们一般会要求客户留下联系方式,有意向的还会要求填写购房意向书。购房者下单后,办理贷款、房产证明等后续手续,涉及银行、房管等多个单位,每个环节都要求录入客户信息,每个环节都有泄露的可能。

  南区一家房产公司的林姓负责人则表示,确实有装修公司、建材经营户到售楼处了解客户信息,但房产公司明确规定对业主信息要严格保密。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透露,小区物业公司极易成为信息泄露的“突破口”,安徽曾发生过物业公司人员贩卖业主信息,业主原始信息户均最低卖20元。该人士进一步介绍,装修公司一般都有“踩点”的人员,他们会第一时间和小区物业联系交涉,购买他们手上的业主信息。有些物业并不会爽快地答应将业主的信息出售,因为他们也知道这是隐私,泄露出去是不对的,这时候,就需要去“公关”。另外,有些小区物业还没有进驻,暂时还由开发商代管,这样的话,他们就会和开发商进行接洽。

  扬州新规

  泄露业主信息,列入信用档案

  “在加强业主个人隐私方面,这两年我们一直有严格把控。不少物业公司在员工入职前都会进行新人培训,提升职业操守,严禁物业从业人员将业主信息泄露、贩卖出去。”西区一小区物业公司刘经理介绍,目前小区业主的信息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纸质文档,放置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另一种为电子文档,存在公司电脑中,已做了加密处理,非工作需求不会让人查看,所以业主信息一般情况下不会泄露。

  岭江南物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业主信息文档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有专人负责看管,没有经理等高层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随便调取业主信息资料。中集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业主信息的电子档有密码,除了前台管家知道密码外,其他人员都不知道,前台管家一般非工作需要不会进行查看,更别说拷贝。

  如果物业企业泄露业主信息怎么办?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去年刚修订的《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有泄露业主信息行为的物业企业,二年内不得在本市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失信行为改正前,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开具诚信证明。

  刑法规定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最高判7年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向他人泄露、贩卖业主信息,不仅违背了物业人员职业操守,更是触及了法律“红线”。

  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讯员 高静 记者 羌伊然

  ■新闻链接

  去年,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代号为“安网1号”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系列专案收网行动,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79名,打掉犯罪团伙78个。这是近年来广东省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规模最大的一次破案战役。

  行动中,民警注意到,不少业主信息都可通过网上下载、购买的形式非法获取。经过调查发现,这些业主信息部分是小区物管人员窃取、贩卖的,还有快递员私自下载客户信息贩卖。除此之外,还有不法分子假冒正规网站骗取受害人信息,或是利用木马程序窃取受害人手机上的个人信息。

标签:信息;业主;物业;电话;频接;公司;泄露;人员;调查;个人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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