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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安监局出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25 10:34:00

  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泰兴市安监局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作风效能建设及廉洁纪律有关规定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该办法分为总则、问责情形、调查处理、结果运用、附则,共五章十八条,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着力整治“庸懒散”现象。

  《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涵盖了机关各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效能建设规定和廉洁纪律规定等3大方面以及23条具体情形。

  《办法》明确了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的10种问责处理方式。由局纪检组视被问责情形的情节轻重、造成损害或负面影响的大小,对问责对象分别予以提醒谈话、函询、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停职检查、待岗等10种方式问责。受到问责的机关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与科室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工资晋级和职务晋升相挂钩,同时将追究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办法》的出台是持续巩固安监局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持续优化局机关工作作风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构建常态化问责倒逼机制的基本前提,对打造干净担当的安监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监管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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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