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管有明通讯员高书庭)前天,姑苏区司法局发布《姑苏区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姑苏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参考目录》,按照“一张清单”原则,列明不属于法律援助范畴的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职责边界。据悉,“负面清单”试点时间为一年,明天起施行。
姑苏区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对刑事、行政类案件不做范围限制。除部分合同纠纷、涉企纠纷、金融类纠纷等23类民事纠纷外,求援人满足经济困难标准的,均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负面清单”通过列明不予法律援助的事项,全面放宽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从源头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可以增强困难群众接受法律援助的便捷度与覆盖率。“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跟踪实施情况,密切关注社会反响,结合试点工作总体进展、群众需求及人力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优化“负面清单”内容,并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