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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好散不容易 情侣分手经济账“缠”不清
2019-07-11 10:13:00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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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侣热恋时你侬我侬,对于另一方提出的借钱请求,往往答应得很爽气。但到分手时,还钱就没那么爽快了。日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多起情侣分手引发的经济纠纷。曾经的浓情蜜意,如今的当庭对峙,着实让人唏嘘不已。

  热恋期间太投入,女子频频借钱给男友

  前年9月,姑娘小香与大自己6岁的阿明相恋了。恋爱期间,小香全身心投入,完全信任男友。当得知阿明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时,小香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借给阿明,甚至还向别人借钱,来帮助男友。于是,在短短5个月的恋爱期内,小香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现金、信用卡等渠道,总共借给阿明9万多元,两人签下了协议书,写明了借款事实,阿明还答应会给小香利息。但自始至终,阿明只还过小香一万多元。

  两人分手后,阿明欠钱不还的态度,让小香不知所措。女方于是诉诸法律。法院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微信聊天记录、微信及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确认了借款事实,最终判决阿明归还欠款及相应利息。

  经历过这次坎坷后,小香并没有引以为鉴。跟阿明分手没几个月,小香在网上认识了男青年阿涛,又迅速与阿涛坠入爱河。

  在这段恋爱中,小香遇到了跟上一段恋情很相似的事情,男友不断向自己借钱,小香每次都爽快地答应。一个月里,小香通过支付宝多次向阿涛转账近两万元。但男方只还了6000多元,之后就不肯还钱了。

  两人分手后,小香讨债无果,便再次来到了法院。有支付宝账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摆在面前,阿涛根本无法抵赖。最终,法院判决阿涛归还剩余的欠款。

  重组“夫妻”期间,男方多次偷偷拿走女方钱

  老高和阿兰曾经是初中同学,两人都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2015年,经他人介绍,同为单身的老高和阿兰走到了一起,确定了恋爱关系。一年后,两人按照风俗举办了婚礼并同居,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好景不长,同居不到一年,老高和阿兰就因为发生矛盾分居了。分居以后,老高在和阿兰微信聊天时承认,自己曾多次偷偷拿走阿兰放在家里的钱。两天后,老高写了一份保证书,表示自己“私自不打招呼拿了老婆好多次钱,今后再也不会发生。”写保证书的当天,老高还向阿兰出具了一份借条,写明“老高借阿兰10万元”。之后,老高在微信上还了1.6万元给阿兰,接着就没下文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高和阿兰虽然按照风俗举办了婚礼并同居生活,但是因为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双方互不享有配偶权利,不产生财产共有的法律效力,双方财产应各归己有。老高多次偷拿阿兰的钱是事实,事后老高亲笔书写借条确认借款10万元,阿兰也同意把这笔款项当作借款处理,双方的借贷合意在达成以后,民间借贷合同便成立生效了。最终,法院支持了阿兰的诉请,判决老高归还剩余的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借钱又当担保人,付出这么多还是分手了

  小玉是个90后山东妹子,来到吴江以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帅小伙阿铁。两人于2016年相识相恋,小玉对这份感情十分投入。阿铁说自己要经营鱼塘,多次向小玉提出借款。小玉见是男友开口,自然有求必应。于是,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她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累计借给男方60多万元。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男方陆陆续续归还了20多万元。

  单纯的小玉不仅把自己的积蓄借给阿铁,甚至应男友要求,在男友与他人10万元的借款协议上作为保证人签了字。虽然小玉付出了那么多,但是这份感情并没有美好的结局,两人还是走到了分手那一步。分手后,小玉来到阿铁的鱼塘,向前男友催讨剩余的借款。阿铁表示无力偿还。法院经过审理,结合一系列证据,最终支持了小玉的诉讼请求。本报记者邹强本报通讯员吴沈

标签:男友;女子;借款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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