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2月11日)从苏州市住建局获悉,2019年苏州市城区第一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和复审家庭情况向社会公示。经受理和调查初审,今年以来通过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共8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1户,低收入家庭3户,中等偏低收入家庭4户。住房保障复审家庭有72户。
从今年开始,城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有所调整。其中,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上调到246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上调到3930元;城区经济适用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调准为每平方米9140元。这样的调整将进一步扩大保障住房家庭的覆盖面。
此外,苏州市住建局还发布了2019年城区第一批住房保障家庭复审公告,涉及家庭72户。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提醒,申请人家庭的详细情况,可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查看。如对申请人家庭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认申请人具备住房保障的资格。申请家庭应积极关注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贻误获得住房保障的时机。(苏报融媒记者 钟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