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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门为您来解读
2019-02-03 09:51:00  来源:苏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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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不少劳动者将坚守工作岗位,很多人也关注节日期间加班费该如何计算发放呢?

  高速公路排畅队员是春节里坚守岗位的一员,他们要24小时密切关注车流情况,遇到突发拥堵,及时上路疏导交通。

  对于春节期间加班工资的发放,人社部门表示,大年初一至初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初四到初六这四天属于休息日调休,如果这四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同等时间补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做日历后制)。

  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周靖表示,目前苏州市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20元,按照这个基数计算,初一至初三如果每天加班八小时的话,加班工资应当至少是278.6元一天,除夕等休息日调休期间,每天的加班工资应当至少是185.7元每天。

  人社部门提醒,劳动者发现合法权益被侵犯,可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时政专稿 文/《苏州新闻》顾正华】

标签:加班工资;劳动者;春节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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