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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印发
2018-12-20 13:45:00  来源: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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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邵群)苏州市政府办近日印发的《苏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将新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50%。记者从苏州市农委了解到,当前将以“苏州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切入点,开展水八仙、阳澄湖大闸蟹、太湖大闸蟹、苏太猪、洞庭山碧螺春茶等优势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保护和发展。

  记者了解到,县级市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如湖羊、枇杷、杨梅、水蜜桃、黄桃、葡萄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全面提升苏州市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和整体竞争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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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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