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网购盛宴“双十一”快到了,预售、红包、限时购……电商各种促销活动纷纷“粉墨登场”,当你兴奋地买买买时,可别忘了提防“消费陷阱”。近日,苏州市消保委根据近两年来受理的相关消费投诉,联手市邮政管理局发出消费提示:“双十一”降价商品种类繁多,消费者应事先做好购物规划,避免冲动消费,做到按需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提示1
切记保留下单凭证快递单
下单前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并保留完整下单凭证(订单截图、与卖家沟通时的聊天凭证等);遇到退换货,提前与商家商议运费事宜,并保存截图等信息和快递单;遇到商家不守承诺或售假,向平台和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目前,除大部分商品享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外,部分退换货需消费者举证,尤其是对卖家售假的消费者面临举证无门的难处(网购商品专柜不支持验货、品牌商不予开具检测证明等),而且在大多数预售商品的规则中,都有订金不退的说明。
提示2
反复付款不成功时立即停止操作
网购尽量选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透露给别人,更不要将手机动态验证码告知他人。双十一”等电商大促销期间往往是网络“诈骗活跃期,各类诈骗如钓鱼木马、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秒杀诈骗等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近几年各级消保组织受理的投诉显示:电商大促期间的各类陷阱归根于信息泄露和消费者贪小便宜心理。
网上购物应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主要指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网上店铺;不要轻易点开所谓“客服人员”发来的陌生网址链接,切勿轻信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说法;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接触到的“低价”“折扣”宣传和来历不明的网站链接,以防进入钓鱼网站;出现反复付款不成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提示3
警惕先涨价后打折赠品也是商品
面对商家促销,消费者需保持清醒,货比三家,对于心仪商品,关注平时销售价格,与“双十一”价格进行对比,是否存在真正实惠。一般网络商家都会把一年中商品最低价放在“双十一”当天,吸引消费者剁手,而为制造低价,先涨价后降价已成为电商行业“潜规则”。比如,某款女装平时网络售价为200元,标示原价为300元,在“双十一”前商家突然将原价标示为390元,活动为打五折,实际销售价格为195元,比平常售价只低5元。
此外,电商促销的惯用伎俩之一是商品附带赠品,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卖家通常拒绝保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网络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附赠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消保委建议的维权方法是:下单前,先将商家宣传页面截图保留。
提示4
养成当场验货的习惯
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时要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明确责任。市邮管局提醒:对于货到付款的交易,必须坚决抵制快递“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如果快递员拒绝先验货,宁可退回货物也要拒签,还可以向当地邮政主管部门投诉。
提示5
线上线下同款商品,质量不一样
“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外表看似相同,实际细看后会发现差别,购买时要注意。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电商专供”商品大致有三种情形:一是“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完全相同;二是“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仅有细微区别,内置部件或产品原料等有细微不同;三是“电商专供”商品在网店展示的广告图片,与实体店陈列商品一模一样,商品的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的区别在广告图片上显示,并且网店销售页面或商品显著位置也标明了“电商专供”。
提示6
在此期间不购急需品
“双十一”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在此期间,尽量不要购买急于使用的商品、生鲜制品,或保质期较短的商品。网购高峰期也是物流高峰期,购买时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避免因快递不“快”造成商品成为“废品”。本报记者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