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炎炎夏日,为了穿上漂亮的无袖上衣,“脱毛膏”“脱毛器”开始畅销。美容院的“冰点脱毛”“激光脱毛”等服务也成为热门项目。然而,由于美容机构夸大宣传并且服务不到位,美容纠纷也开始多发。日前,姑苏区法院就调解了一起顾客和美容院之间关于“永久脱毛”服务项目的纠纷。
据介绍,在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期间,李女士在某美容院购买了三张“冰点无痛脱毛卡”,分别提供不同部位的嫩肤脱毛服务,卡面上写有“永久脱毛”字样。三张脱毛卡共花费9700元。购买时,美容院承诺这三张卡可以长期使用,顾客任何时候发现身体长毛,可以随时来嫩肤脱毛。2012年至2015年期间,李女士去美容院接受过几次脱毛服务。
在2017年,李女士发现自己身上又长出许多新的汗毛。由于“脱毛卡”
卡面上写着不限制次数,她就来到美容院,要求继续接受脱毛服务。然而美容院这次却拒绝为李女士再次进行服务,除非李女士先签两份协议。这两份协议的内容分别为:美容院只能提供三次服务,然后将“脱毛卡”回收,以后不再提供服务。如果顾客要求继续脱毛,则后期可能引发的白斑、皮肤免疫系统紊乱、白癜风等问题,由顾客自行承担,美容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见美容院如此出尔反尔,李女士拒绝在协议上签字,随后将该美容院告到姑苏区法院,要求与美容院解除合同,并要求美容院赔偿自己购买“脱毛卡”时支付的9700元。
经过法院调解,李女士和美容院达成协议,美容院退还李女士4000元费用,李女士则把“脱毛卡”退还给美容院。
承办法官陈法官告诉记者,从当前法院审理的美容纠纷案件来看,一些美容机构通过各种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高额预付卡、储值卡性质的美容卡。消费者购买美容卡后,才发现美容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到位。比如:有的美容机构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单方对美容卡的使用设置限制条件;有的美容机构未对消费者就美容卡涵盖的服务项目进行事先说明,导致日后产生纠纷。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时,应详细了解美容机构资质,切勿轻信广告。在选择美容服务产品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重要的承诺应当写进书面合同中,同时保存好每次的消费记录和相关凭证。商家也应避免为了销售产品而随意做出夸大宣传,以避免纠纷产生。(邹强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