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7日讯 6月26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由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
会议听取了《关于苏州市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苏州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8.1亿元,同比增长10.3%。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1.5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用于民生改善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1350.3亿元,占全部支出的76.2%。
会议听取了《关于苏州市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对全口径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以及重点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提出了四条审计建议。
苏州市审计局局长顾浩表示,审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重大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也将认真督促整改,到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苏州市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协商工作办法》。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东、王鸿声、叶兆伟、顾月华、温祥华,秘书长顾杰出席会议。
苏州市副市长王翔、曹后灵,市监察委、市中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