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我国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巩固生态屏障,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生态城市,全国首批地级生态市、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美丽山水城市,连续五年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特别是近年来,苏州市大力开展“263”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散乱污”企业,有效治理危害挥发性有机物,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近期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保作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保障,以舍我其谁的精神担起这份义不容辞的责任,抓紧落实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精心绘制展现美丽苏州的新画卷。
一要在绿色低碳发展上扎实行动。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减少生态破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到2020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50%,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4%。
二要在突出问题整治上有效行动。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263”专项整治,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整治等大气治理项目,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阳澄湖新三年生态优化行动计划,做好治河(湖)、护河(湖)工作,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能力,充分彰显“东方水城”特色;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污染状况调查与治理修复,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三要在环境监察执法上强化行动。坚决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贯彻《环境保护法》,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和阳光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偷排偷放和造假行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形成震慑效应。
四要在生态制度优化上持续行动。认真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以环境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实施与生态红线保护直接挂钩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推行碳排放交易等制度,率先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五要在环保氛围营造上携手行动。弘扬“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文化,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政府要发展绿色生产力,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坚决落实监管责任;广大企业要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社会公众要主动在衣食住行游等生活方式上做出绿色选择,助推苏州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使污染排放减下来、环境质量好上去,共享粉墙黛瓦、小桥流水,共建碧水清风、青山沃土,携手推动苏州生态实现“高质量”、环境显现“高颜值”。
(李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