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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路边广告借款 苏州小老板莫名其妙背上91万元债务
2018-06-05 08:5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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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5日讯 “快速贷款!凭身份证、市民卡、银行卡,就能借款!免抵押,免担保,手续简便,安全保密,快速放款,最快当天……”近年来,在街边、公交站台、路灯杆、网上甚至在家门口,时常能看到涉及借贷款的“牛皮癣”小广告。对此,大多数市民是不信的。但也有个别市民相信,小老板朱某就是其中一位。他通过路边广告借了91万元,之后他会有哪些奇遇呢?

  前年10月,由于做生意缺少周转资金,朱某“病急乱投医”,根据路边看到的小广告,找到某融资贷款公司借款91万元。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朱某先写一张借条,上面要写问徐某借款91万元。“徐某是我们公司的老板,所有借款都要经过老板的账户。”对方称。

  朱某当场写好借条后,融资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就把借条、朱某的银行卡以及取款密码都拿走了。过了几天,工作人员把银行卡还给朱某,并让他回家等待放款。

  然而,朱某并没有等来借款。相反,他被徐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莫名其妙就背上了91万元高额债务。

  徐某手持朱某亲笔写下的借条,以及91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声称自己已向朱某交付借款91万元,现在要求朱某及时归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向朱某转款的整个过程中,猫腻重重。银行记录显示:2016年10月21日,徐某账户向朱某账户转入51万元。很快,这51万元在当天12时54分0秒和12时54分54秒,分别通过POS机刷卡消费20万元、31万元,迅速转入案外人王某的账户,实际入账金额分别为19.998万元、31万元。随后,徐某账户继续向朱某账户转入40万元。随即,该40万元在当天13时0分37秒以同样POS机刷卡消费方式,迅速转入案外人王某的同一账户,实际入账金额为40万元。之后,王某的上述银行账户分50万元、40.998万元两笔,向徐某账户转款共计90.998万元。

  这么一圈操作结束后,徐某手持借条、银行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声称朱某借钱不还,要求朱某立即还款91万元。

  此案的承办法官刘法官通过多次向当事人谈话询问、亲赴上海调查取证等方式,反复调查,终于查实徐某所称的借款,实际上已经通过中转方式,转回徐某本人账户。在法庭上,对于法官出示的相关调查证据,徐某居然“一问三不知”,只是说“不清楚”“不记得”“说不清”,没有任何合理解释。

  法院据此认定,徐某以捏造的交付借款事实而提起民事诉讼,属于虚假民事诉讼行为。法院依法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并将该案涉嫌犯罪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

  原告徐某可谓机关算尽,自以为可以利用法院,凭着编造的证据就能胜诉。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这点小伎俩很快被火眼金睛的法官识破。

  (邹强 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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