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50120095400.jpg
苏州出台就业见习新政 补贴标准全面提高
2018-05-15 08:2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近日,苏州市人社部门出台《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补贴标准全面提高。

  此次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涵盖生活、商业保险、带教、留岗奖励四方面。其中,见习学员个人享受的生活补贴,由以往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100%;见习基地享受的财政补贴,由以往按照每人每月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提高到70%。

  此外,政府还统一为见习学员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并按每名见习学员每月150元的标准,给带教老师发放带教补贴。对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一个自然年度内达50%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一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可享受补贴的就业见习对象包括三类: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本市户籍未实现初次就业,年龄在16-2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的登记失业青年。

  (名城苏州网讯)

标签:
责编:顾伟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