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降低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预计全年可减负826.21万元
中国江苏网7月15日讯 昨天,据市物价局发布信息,我市从7月1日起,降低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苏州大市预计全年度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826.21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降低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我市降低一二级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具体为经信部门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公安部门的公民出入境证件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公安部门的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240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80元。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10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