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月起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 每月可达5400元
交汇点讯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今日公布了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最新通知,从7月1日起,将上调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高可达5400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52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均调整
交汇点记者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中称,此次调整的对象是今年6月30日前在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和职工,执行的日期为今年7月1日。
据了解,2017年度的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通知还指出,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同步调整。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告诉交汇点记者,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都会例行调整,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的是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一样。比如2015年的缴存基数上限是18200元,去年首次突破“2”字头达到20200元,今年则继续提升。
个人最高每月可缴5400元
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2500元,缴存比例为8%-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5400元(22500元×12%×2),较2016年度的4848元提高了552元。
据介绍,每个单位的工资有高有低,如某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72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就是1440元;有单位职工月均工资为3000元的话,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就是720元。
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交汇点记者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该中心执行的缴存比例为8%-12%,同时,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类:首先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其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第三种是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
如果单位执行的是8%的缴存比例,如今打算提高到10%甚至12%,该如何操作呢?相关人士介绍,只要未达到最高缴存比例的企业单位,都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后,通常都会获批,不过12%的上限无法突破。
【可贷公积金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之后,每个月的缴存额也有相应变化,那么能贷多少公积金究竟该如何计算呢?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以可贷年限为15年、缴存比例10%为例,月工资300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300元,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金为:300/10%×0.45×12×15=24.3万元。如果该职工月工资为4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其最高可贷32.4万元,由于突破了30万元的南京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因此其只能贷到30万元。
小贴士
公积金还可以用来付房租
从去年6月起,符合条件的南京市民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全年均可办理。具体规定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提取金额按每月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按每月不超过180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