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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房户口赖着不走 警方出招:迁至社区

来源:现代快报   2017-05-12 07:49:00
房子买了好久,可原房主就是不把户口迁走,该怎么办?5月11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此前警方已经通过书面告知形式通知原房主尽快将户口迁出,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据悉,首批117户239人公告期已满,对于不按照规定迁出的人员,公安机关已开始办理将其户口迁入社区户手续。

  快报讯(通讯员 仁言 记者 王瑞)房子买了好久,可原房主就是不把户口迁走,该怎么办?5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此前警方已经通过书面告知形式通知原房主尽快将户口迁出,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据悉,首批117户239人公告期已满,对于不按照规定迁出的人员,公安机关已开始办理将其户口迁入社区户手续。

  买二手房早就办理了产权变更,但原房主以各种理由不肯将户口迁走,给购房人带来诸多困扰。针对这一问题,江苏省公安厅结合户籍制度改革,于去年11月出台政策,今年2月又出台实施细则。根据规定,市民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依法登记,或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已生效的情形,由现房屋所有权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核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制作《迁移户口告知书》,原户口登记人员可在15至30个工作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按照新政规定,告知期满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其户口将被迁移至房屋所在地社区户登记。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今年3月,南京警方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正式启动迁移程序。对于无法联系到原房主的,3月3日起,市公安局还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网上公告。截至目前,警方共发布421户的《户口迁移告知书》,涉及876人户口。其中首批117户239人公告期已满,对于其中不在规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人员,公安机关已开始办理将其户口迁入社区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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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