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7日讯 “被告人郑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9月23日17时,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判决落锤。至此,用时仅19个小时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从嫌疑人到案、立案侦查、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到提起公诉、审理判决7个流程完结。
9月22日22时30分左右,南京市江宁区居民郑某饮酒后驾驶轿车沿竹山路由南向北行驶,途经天元东路口时被江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高新区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3小时后,抽血检测报告出炉,显示郑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0.0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郑某系初犯,认罪认罚,江宁区公检法等单位统一意见后迅速依法启动刑事速裁程序。
“速裁案件不用举证质证,程序极大简化,整个开庭过程只需5分钟。”江宁区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韦东宝说,速裁法庭针对认罪认罚案件可直接判决,与法院、检察院专网对接,法院、检察官可远程审判。
“以往查获醉驾嫌疑人,需要将采集的血样送往市区,3-4天才能拿到报告,7个环节要耗时10日左右。”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夏立金说,一旦嫌疑人离开南京,执法成本将更高。
江宁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刁品中认为,像醉驾这类轻微刑事案件,走速裁程序,可以解决长期困扰公检法等部门人少案多的尴尬。
(陈明慧 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