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社会大观 > 正文

“黑大巴”上路带客被处罚3万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高铭君 严文倩 徐媛园   2018-01-19 09:23:00

  原标题: “黑大巴”上路带客,处罚3万元!

  中国江苏网1月19日讯(实习生 高铭君 严文倩 记者 徐媛园)春运即将到来,但“黑大巴”运营者越来越警惕,对于身着警服的稽查队员,甚至“便衣”都十分敏感,这大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针对这种新形势,从1月9日开始,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启动“春运平安行”计划,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治,目前支队已在中央门地区查处违规车30余辆。

  18日早晨10点,采访人员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稽查人员在一辆不起眼的黑色小轿车里静候,不到20分钟,一辆车牌为沪BR2378客车停靠在中央路凤凰国际大厦路边。稽查人员发现车上有乘客,并且该客车正在从事营运。稽查队随即上车侦查,并对驾驶员和乘客做笔录,安排人员带乘客去车站坐车。

  调查发现,该车是1月12日上海市城市运输管理处发函给省交通厅要求查处的车辆。该车辆原属于上海旅游公司,但该公司车辆已被注销许可,仍在运营就成为了老百姓口中的“黑大巴”。该车辆在无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淮安和南京的班线运输,情节严重,被暂扣车辆并处罚30000元。

  随后的10点到12点又有两辆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营运被查处,分别为豫AL3193和豫AL3107,豫AL3193暂扣车辆,豫AL3107扣营运证件,被处罚3000元。针对河南省大巴在南京违规营运频繁现象,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准备向河南省交通局提供相关违章信息并上门通告,将进一步加大违规车辆的源头管理。

  稽查队长陈春表示,“黑大巴营运时间会选择错开执行时间,增加了整治难度。”此外,尽管价格低廉,但“黑大巴”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甚至缺少必要的防灾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难以想象。稽查人员建议市民尽量选择从正规车站购票乘车,千万不要随意搭乘可疑车辆。

标签:

责任编辑:江仲惠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