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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展内河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2021-02-20 18: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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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大地,水网纵横,防止船舶碰撞桥梁、切实保护航行安全尤为重要。2月20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全面开展七级以上内河航道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目前已经进入调查统计和问题隐患摸排阶段。

南通目前有连申线、通榆运河、通扬线、通吕运河等内河七级以上航道34条,共1220.46公里,每天来往大小船舶不计其数。但是,船舶碰撞桥梁问题也时有发生,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桥梁事故,轻者影响航道正常通行,重者则会中断交通,影响整条线路运行。为此,市有关主管部门特别下发了《关于印发南通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综交安专委〔2021〕1号),决定在全市等级航道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按照“各负其责、科学评估、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治理内河等级航道跨河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执法职责,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提高航道通航保障能力,提升全市内河等级航道桥区水域通航环境,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市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各类桥梁,包括铁路桥、高速公路桥、普通公路桥、公路铁路两用桥、水利桥、城市道路桥、其他桥梁。

专项整治主要任务是:开展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桥区水域船舶淌航、掉头、横越、违规追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船舶超限航行等行为。加大对桥区水域的巡航检查和动态管控,严禁船舶在桥区水域进行编解队、过驳、抛锚等活动,严禁船舶在桥梁下停泊或系缆。加强超限船舶管控,严控超高、超长、超宽船舶进入限航水域航行。密切关注汛期和枯水期水位、水文动态及通航环境的变化,及时发布通航信息,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控制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发现涉及桥梁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将通报桥梁管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各部门(大队),要认真组织管辖范围内专项整治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积极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在实处。对于发现的本港籍船舶违法行为,依线索深入源头开展检查,主动应用“一法一条例”从严实施航运安全执法,确保全市内河等级航道跨河桥梁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通讯员 包宏龙 梁建华 记者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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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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