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彭军君)为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新发展理念,我市积极稳妥推进长江南通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昨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继水上过驳作业如期取缔后,水上过驳区浮筒拆除、浮吊分解、驶离也已全部完成,持续20多年的水上过驳作业在长江南通段彻底退出。
长江水上过驳对长江行洪、船舶通航、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饮用水安全都有一定影响和干扰。2017年以来,全省开展长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2017年减少过驳货种、压减过驳区和浮吊数量,完成“取缔一批”的任务;2018年至2020年设置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加强砂石水上过驳管理,完成“规范一批”的任务;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31日,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彻底处置所有浮吊,实现“弃水登陆”的最终目标。
我市长江水上过驳作业已持续20多年。2017年,按照“全省一盘棋”要求,我市取缔长江南通段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过驳作业,分类处置辖区102艘浮吊,建成并投入运营天生港、海门两处水上临时过驳区。去年,在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指导下,我市撤销海门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域高标准建设南通海轮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进一步压减准入浮吊规模。
完成前两个阶段整治工作后,过驳整治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2020年12月20日零时,江苏段长江水上过驳作业全部停止;2021年1月31日,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彻底处置所有浮吊。
经多方努力,2020年12月14日,天生港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在全省率先关停,浮吊全省率先全部完成处置;4天后,南通海轮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关停,浮吊至集中停泊点看管,标志着20多年的长江南通段水上过驳作业全面取消。截至1月23日,原南通境内过驳作业浮吊全部按要求驶离了江苏水域或就地拆解,各项取缔工作全部到位。
3年来,我市2家规范化临时过驳区累计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9亿吨,保障了我市及周边地区砂石料供应。水上过驳区关闭取缔后,我市充分挖掘当前已建码头潜力,通过规范的砂石码头装卸来满足社会需求,实现过驳“弃水上岸”。目前,全市沿江15家持证港口企业在从事砂石作业,每年预计提供6000万吨作业能力。过驳作业取缔后,每日调度沿江砂石码头作业情况,砂石作业平稳有序,无砂石货物压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