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从去年12月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记者昨天发稿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2314人次,检查商场超市1059家次、农贸市场286家次、防疫物资生产企业41家次、防疫物资经营企业108家次、零售药店687家次、高端白酒零售商486家次、旅游景点11个;累计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3108份,立案28起。
去年12月下旬,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函》,并要求各地利用节日期间消费活跃、商家促销活动多等时机,运用发放宣传册、多媒体播放公益短视频等方式宣传刚颁布实施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率。
此次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旅游、电商平台、高端白酒等重点民生市场领域,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实地检查、提醒告诫、法律法规宣传等多种手段,要求各经营者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同时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今年1月中旬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对海门、海安、崇川、通州等地的节日价格监管工作进行了抽查督导。本月初,局领导带队检查走访,对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中发现,各经营主体基本能够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到依法经营,群众生活必需的粮油、肉蛋和蔬菜等生活物资,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均供应充足,市场价格相对平稳。针对部分经营者明码标价不规范、促销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督查组现场责令整改,并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续督促到位。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王玮丽